(2016)苏0684执286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2864海门市强业钢模租赁站与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84执2864号申请执行人:海门市强业钢模租赁站被执行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海门市强业钢模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842977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20830元,合计人民币1863807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6年12月14日扣划被执行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逸仙路支行存款人民币185万元;于2017年4月20日扣划被执行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铁路支行存款人民币13807元。据此,本院作出的(2016)苏0684民初482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