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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兵1102执1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11

案件名称

尤努斯·玉苏甫与麦麦提·艾木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尤努斯&middot,玉苏甫,麦麦提&middot,艾木拉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兵1102执12号申请执行人:尤努斯·玉苏甫,男,1951年2月12日出生,住乌鲁木齐市。被执行人:麦麦提·艾木拉,男,1949年10月10日出生,现下落不明。本院在执行尤努斯·玉苏甫与麦麦提·艾木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执行人确认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次申请执行债权14475元,已执行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XX审判员  王海琼审判员  丁永鸿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逍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