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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11执205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张述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11执205号之一本院在执行吕桂华与张述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张述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述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