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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8执5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郭光飞与刘如君、孟光琴、刘引堂、刘国斌、刘国树、李亚军、李亚武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陕08执56号申请执行人:郭光飞,男,汉族。委托代理人:孙二高,男,汉族。被执行人:刘如君,男,汉族。被执行人:孟光琴,女,汉族。被执行人:刘引堂,男,汉族。被执行人:刘国斌,男,汉族。被执行人:刘国树,男,汉族。被执行人:李亚军,男,汉族。被执行人:李亚武,男,汉族。郭光飞与刘如君、孟光琴、刘引堂、刘国斌、刘国树、李亚军、李亚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案由:民间借贷纠纷结案方式:执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审 判 长  姬治平代理审判员  潘玉林代理审判员  李文荣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杜新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