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8执5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郭光飞与刘如君、孟光琴、刘引堂、刘国斌、刘国树、李亚军、李亚武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陕08执56号申请执行人:郭光飞,男,汉族。委托代理人:孙二高,男,汉族。被执行人:刘如君,男,汉族。被执行人:孟光琴,女,汉族。被执行人:刘引堂,男,汉族。被执行人:刘国斌,男,汉族。被执行人:刘国树,男,汉族。被执行人:李亚军,男,汉族。被执行人:李亚武,男,汉族。郭光飞与刘如君、孟光琴、刘引堂、刘国斌、刘国树、李亚军、李亚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案由:民间借贷纠纷结案方式:执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审 判 长 姬治平代理审判员 潘玉林代理审判员 李文荣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杜新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