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02执545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6-30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02执545号贾某1与贾某2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贾某2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执行期间,自动履行完毕本院(2017)甘0502民初858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