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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81执恢043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08

案件名称

王哲炎与柳亮明、浏阳市大瑶镇龙洞坡煤矿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0437号王哲炎:本院执行的王哲炎与柳亮明、浏阳市大瑶镇龙洞坡煤矿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5月3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289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王哲炎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29632元,经被执行人柳亮明、浏阳市大瑶镇龙洞坡煤矿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