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043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08
案件名称
王哲炎与柳亮明、浏阳市大瑶镇龙洞坡煤矿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0437号王哲炎:本院执行的王哲炎与柳亮明、浏阳市大瑶镇龙洞坡煤矿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5月3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289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王哲炎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29632元,经被执行人柳亮明、浏阳市大瑶镇龙洞坡煤矿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