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沪0112刑初475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盗窃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2刑初475号被告人岳德楼、赵童盗窃一案,本院于二O一七年四月十日作出(2017)沪0112刑初47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3页第20行、21行中的“即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18日止”;现更正为“即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止”。审 判 长 周 波人民陪审员 殷 健人民陪审员 陆明兴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陈 帅附:相关法律条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