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沪0112刑初475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盗窃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2刑初475号被告人岳德楼、赵童盗窃一案,本院于二O一七年四月十日作出(2017)沪0112刑初47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3页第20行、21行中的“即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18日止”;现更正为“即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止”。审 判 长 周 波人民陪审员 殷 健人民陪审员 陆明兴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陈 帅附:相关法律条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