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闻执字第365-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1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王铁关与被执行人李倩、丁国庆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闻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闻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铁关,李倩,丁国庆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闻执字第365-2号申请执行人王铁关,男,1982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闻喜县。被执行人李倩,女,1984年3月16日出生,汉族,闻喜县。被执行人丁国庆,男,1981年5月20日出生,汉族,闻喜县。申请执行人王铁关与被执行人李倩、丁国庆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的(2015)闻民二初字第48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王铁关于2015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李倩、丁国庆的银行存款15万元及利息。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和保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韩 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