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11执96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郑毓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11执966号郑毓波:申请执行人郑毓波与被执行人李久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浙0211民初2355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郑毓波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4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久成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11执966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