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民初23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黄永平民事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苏0684民初2346号申请人黄永平与被申请人郁建、陆海英:关于申请人黄永平与被申请人郁建、陆海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根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及提供的保全财产线索采取了保全措施,于2017年4月11日查封了被申请人陆海英名下位于海门市海门街道复兴新城521幢707室的房屋及土地。查封的有效期至2020年4月10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查封的,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查封,则自行解除查封,后果自负。另本院于2017年4月11日查封了担保人海门市天意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门市海门街道北海路777号的房屋作为本次保全的担保。查封的有效期至2020年4月10日。本案已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O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