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523民初39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与沈庭宝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沈庭宝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0523民初399号原告: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住所地安徽省和县乌江镇建设村委会乌塘村。组织机构代码33674531-3。负责人:朱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裴学文,安徽汪维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沈庭宝,男,1965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原告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与被告沈庭宝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3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裴学文、被告沈庭宝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85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系原告校长,为原告的高管,原告已下文予以了任命。原告已制定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签字认可的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人员职责,校长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签订。2016年5月份,原告在例会中发现被告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遂要求被告解决该问题,被告也带头在劳动合同签字,但被告签字后将劳动合同带走,未交到公司。原告认为,被告负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被告,被告作为高管,应参照合同法规定,不应适用双倍工资的规定。沈庭宝辩称,要求法庭支持仲裁决定书。原告为支持其主张向法庭提供了如下证据:1.任职决定,证明原告任命被告为驾校校长。2.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证明沈庭宝负责驾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起草。被告沈庭宝质证意见为,1.证据1真实性有异议,因为金鑫驾校是2015年8月份申报,9月18日成立,原告当庭出示的文件与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出示的文件内容一致,但时间不吻合,而我未接到任何文件;2.证据2真实性有异议,会议记录上我没有签名。经举证、质证,本院对原、被告证据的认证如下:原告所举证据1,被告对其真实性有异议,本院审核,原告当庭提供的任职决定与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决定内容和日期均不一致,且被告否认收到文件,故对该证据本院不予认定;原告所举证据2,被告对其真实性有异议,经审核,被告虽然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但在庭审中明确表示参加了会议,故对该证据本院予以认定。经审理查明,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于2015年4月2日成立,2015年7月23日,被告沈庭宝受雇担任培训学校校长,2016年5月20日,被告参加了原告组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会议,2016年8月22日,被告以对校长聘用合同有异议,主动向被告提出辞职。另查明,被告在原告工作期间月工资为3500元。本院认为,原告是合法的用工主体,被告是合法的劳动者,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应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原告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制定和签订系被告的职责,原告称被告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恰可证明原告不负责该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期间,每月按时领取工资,故原告应补发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自2015年8月23日至2016年7月22日):3500元/月×11个月=38500元,对于超过部分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原告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未与被告沈庭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85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和县金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洋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韩雪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