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421执133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嘉善县铁梅钢塑门窗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善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浙0421执133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嘉善县铁梅钢塑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上海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申报财产情况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上海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