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322执51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21
案件名称
陈俊辉与陆文豪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519号申请执行人:陈俊辉,男。被执行人:陆文豪,男。你们双方于2017年4月25日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另收取执行立案费5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艳芝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