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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782执94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8-06-11

案件名称

周亚芬与孙立军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镇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亚芬,孙立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p t ; ” > 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782执949号申请执行人:周亚芬,女,1973年9月3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被执行人:孙立军,男,1973年6月14日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丽于2018年4月11日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辽0782民初231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张磊审判员卜义利审判员佟大志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胡冬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