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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0722民特1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金曙光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特别程序民事判决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内0722民特1号申请人金曙光,男,1987年4月27日出生,汉族。申请人金曙光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下落不明人金喜华,男,1956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原住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系申请人的父亲,于2001年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16年之久,申请人金曙光申请宣告金喜华死亡。经查,下落不明人金喜华,男,1956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原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下落不明人和申请人金曙光是父子关系,因下落不明人金喜华于2001年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16年之久,申请人金曙光经多方寻找无果,现申请人申请宣告金喜华死亡。本院于2016年4月25日发出寻找金喜华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已届满,金喜华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申请人金曙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金喜华经公告寻找期满后至今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宣告金喜华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田刚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赵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