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行申2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杜立军行政处罚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再 审 申 请 通 知 书(2017)宁行申20号杜立军:你与中宁县公安局、中卫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2016)宁0521行初4号行政判决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宁05行终46号行政判决,以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及要求审查相关执法人员枉法裁判为由,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经本院复查认为,在本案拆迁过程中,你认为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有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你阻挠拆迁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中宁县公安局依此对你进行处罚并无不当,其程序合法、量罚适当。故你要求各项赔偿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关于你要求审查此案相关执法人员枉法裁判及侵权行为的请求,因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本院不予审查。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你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驳回你的再审申请。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