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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503执恢111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梁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3执恢111号梁讯、北海智弘投资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梁讯与北海智弘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北海智弘投资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案件款155760元并缴纳执行费2236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