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929民初182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李海波与沧州兴河铸造厂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海波,沧州兴河铸造厂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822号原告:李海波,男,1977年4月10日出生。被告:���州兴河铸造厂。投资人:席永占,职务:厂长。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钱 英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杨胜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