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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929民初182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李海波与沧州兴河铸造厂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海波,沧州兴河铸造厂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822号原告:李海波,男,1977年4月10日出生。被告:���州兴河铸造厂。投资人:席永占,职务:厂长。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钱 英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杨胜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