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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621民初46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陈现才与未多志、华农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浚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浚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621民初462号本院2017年4月12日对原告陈现才与被告未多志、华农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豫0621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判决书中所有“(2017)豫0621民初362号”应更正为“(2017)豫0621民初462号”。审 判 长  游新宇审 判 员  李 丹人民陪审员  田雪峰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毛明慧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