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621执66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7-10
案件名称
胡某武、周某爱与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621执667号申请执行人胡某武、周某爱、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胡某武、周某爱与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2016)湘0621执667号执行案件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振华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陶珍珠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