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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30执恢11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11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与刘敏杰、李建军、刘新民借款合同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恢11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刘敏杰、李建军、刘新民: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申请刘敏杰、李建军、刘新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现已执行完结。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