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30执恢11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11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与刘敏杰、李建军、刘新民借款合同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恢11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刘敏杰、李建军、刘新民: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申请刘敏杰、李建军、刘新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现已执行完结。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