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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4执14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淮南通商银行诉王革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决定书

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404执144号王革:本院在执行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革、樊宗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樊宗菊(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樊宗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