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04执14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淮南通商银行诉王革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决定书
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404执144号王革:本院在执行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革、樊宗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樊宗菊(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樊宗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