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1执6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7-10
案件名称
刘某与文某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63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21民初152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刘某与文某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文某华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621民初1526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