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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8民初55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22

案件名称

谭朋与杨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谭朋,杨刚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08民初556号原告:谭朋,男,1985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召县。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晗,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广,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杨刚,男,199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内黄县。原告谭朋与被告杨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于2017年2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谭朋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晗、被告杨刚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谭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1953.92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5年12月30日18时45分许,被告杨刚驾驶无牌电动车沿电厂路东半幅中间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电厂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向南约200米处时,与原告谭朋发生碰撞,致使原告受伤。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刚负事故主要责任,谭朋负事故次要责任。因本次交通事故,原告在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和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天,被诊断为左腓骨中下段开放性骨折、左外踝撕脱骨折、左小腿挫裂伤、外伤性牙齿缺损。事故发生后被告拒不赔偿,原告特提起诉讼。被告杨刚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原告应明确其诉讼请求中所主张损失的计算方式,且被告曾为原告缴纳过押金2000元。本院认为,被告杨刚承认原告谭朋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故对谭朋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原告谭朋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如下:1、医疗费16619.06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750元,原告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每天50元,住院天数为15天,本院予以采信,故住院伙食补助费为50元/天×15天=750元;3、营养费700元,原告主张营养费每天20元,本院予以采信,根据2016年1月14日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出院证上“营养膳食指导:适当补充鸡蛋牛奶瘦肉”的出院医嘱,本院酌定营养期至出院后20日,故营养费为20元/天×35天=700元;4、护理费1260元,原告主张住院期间为护理期间,本院予以采信,2015年河南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为30864元/年(折合84.56元/天,原告主张84元/天),故护理费为84元/天×15天=1260元;5、误工费8579.68元,原告提供中国银行的明细,用以证明其工资收入及误工期间,证据充分,本院予以采信,原告在事故发生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231.27元/月(原告主张为5231.12元/月),误工期间为2个月,原告于误工期间领取工资941.28元/月,故误工费为(5231.12元/月-941.28元/月)×2=8579.68元;6、交通费200元,综合原告住院期间及伤情,本院酌定交通费为200元;以上共计28108.74元。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杨刚称其向原告支付押金2000元,未提供相应证据,而原告对此不予认可,故被告相应辩解理由,本院不予采信。因原告谭朋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故原告的上述损失应由被告承担70%,即19676.12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杨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谭朋各项损失共计19676.12元;二、驳回原告谭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9元减半收取为174.5元,由原告负担18.5元,被告负担15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则不再执行。审判员 李 岚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司园园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