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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恢20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24

案件名称

刘企高与海门天捷速递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恢200号申请执行人刘企高与被执行人海门天捷速递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刘企高与被执行人海门天捷速递有限公司工资和经济赔偿金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4234.00元,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44234.00元,本院已于2017年4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负担了本案申请执行费564元。至此,刘企高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海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海劳人仲案字[2015]第82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