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1325执59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8-01-26
案件名称
张碧桃与文润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西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文润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充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1325执592号被执行人文润华,女,汉族,生于1971年7月10日,住四川省西充县双洛乡。申请人张碧桃与被执行人文润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文润华未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支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文润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员 黄斌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