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803刑初3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19
案件名称
林伟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清远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伟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19
林伟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审刑事判决书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清远市
刑事案件
一审
林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