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023民初38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4-24
案件名称
张龙、李玉玲与郝有文、郝春礼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华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池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龙,李玉玲,郝有文,郝春礼,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池县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4-24
张龙、李玉玲与郝有文、郝春礼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华池县人民法院
华池县
民事案件
一审
张龙,李玉玲,郝有文,郝春礼,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池县支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