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981执24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徐常有、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闽0981执243号申请执行人徐常有与被执行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4月24日以自动履行方式执行结案。申请执行标的167878.50元,实际执行167878.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