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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1执48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齐禹田与王伟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1执487号申请执行人齐禹田,男,汉族,1983年10月14日生,现住延吉市。被执行人王伟,男,汉族,1979年8月3日生,现住敦化市。申请执行人齐禹田与被执行人王伟(2016)吉2401民初7680号民事调解书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支付原告11350元,案件受理费42元,由被告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案件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执行员  杨进才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 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