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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1478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15

案件名称

海门天捷速递有限公司与中铁海门叠石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478号申请执行人海门天捷速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海门叠石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海门天捷速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海门叠石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7日立案受理,执行依据为生效的本院于2017年2月9日作出的(2016)苏0684民初7091号民事判决书。依该裁判: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本金15万元、违约金2066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665元、诉讼费1610元,合计154341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2174元。现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6515元。本院已于2017年4月21日将154341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其中支付本院(2017)苏0684执恢200号申请执行人刘企高执行款44234元,开具该案申请执行费564元,实际支付申请执行人109543元]。至此,海门天捷速递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70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