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5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赵玉明与王成追偿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50号申请执行人:赵玉明被执行人:王成关于申请执行人赵玉明与被执行人王成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9062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义务。至此,本院(2016)苏0684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