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行赔终1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8-02-07
案件名称
林庆行、林建芬乡政府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林庆行,林建芬,林海,仙游县人民政府,仙游县游洋镇人民政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全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2017)闽行赔终1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林庆行,男,1956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仙游县。上诉人(原审原告)林建芬,女,1957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仙游县。上诉人(原审原告)林海,男,1988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仙游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仙游县人民政府,住所地仙游县鲤城镇八二五大街919号。法定代表人吴国顺,县长。委托代理人郑珠琴,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林明智,男,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仙游县游洋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仙游县游洋镇游洋村兴泰街66号。法定代表人杨国石,镇长。委托代理人沈瞿和,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庆行、林建芬、林海等3人因诉仙游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仙游县政府)、仙游县游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游洋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9行赔初37号行政赔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原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公民申请行政赔偿应当以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为前提。本案原告起诉二被告强制征收原告规划红线图外的农村承包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一并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对相关联的行政强制一案,法院已经作出(2016)闽09行初149号行政裁定,认定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原告的起诉。而经庭审释明,原告坚持本次赔偿诉讼与第一次的行政诉讼无关。因此,原告一并提起本案行政赔偿之诉,缺乏事实根据,依法应裁定驳回起诉。至于(2016)闽09行初14号行政判决已经确认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原告可以在法定赔偿时效内向被告游洋镇政府主张赔偿。若对被告游洋镇政府的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另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综上,原告一并提起本案行政赔偿之诉,缺乏事实根据,依法应裁定驳回起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林庆行、林建芬、林海等3人的行政赔偿起诉。上诉人林庆行等3人不服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提起的关联诉讼并未重复起诉,不属于一事再审。上诉人第一次诉讼针对的是2015年10月29日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本次诉讼是以被上诉人在获批征地的红线图范围外的强制征地行为提起诉讼。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明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被上诉人举证证明其强制征地行为未超出红线图范围,原审认为上诉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在后续建设中不断扩大征收范围,属认定错误。因关联诉讼原审裁定错误,故上诉人针对该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一并提起行政赔偿之诉应当得到支持。请求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被上诉人仙游县政府辩称,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前提,本案答辩人未实施强制铲除行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原审裁定驳回其起诉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被上诉人游洋镇政府辩称,答辩人已依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向上诉人支付了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依法足额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上诉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上诉人再次主张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院认为,上诉人以仙游县政府、游洋镇政府强制征收原告规划红线图外的农村承包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为由,一并提出本案行政赔偿诉讼。由于上诉人起诉该行政强制行为属重复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本院已经作出(2017)闽行终173号行政裁定,驳回上诉人的前述起诉,因此,与之相应的,上诉人一并提出的行政赔偿诉讼于法无据,也应一并予以驳回。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依法应不予支持。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吴声鸣代理审判员 许秀珍代理审判员 赖峨州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胡 燕附:本案涉及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