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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刑申1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周富华故意伤害审查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湘05刑申12号周富华:你因故意伤害一案,不服本院于二○一六年九月七日作出的(2016)湘05刑终18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以“原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充分”为由,向本院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经审查认为,你因路某与周某发生纠纷后,持锄头致周某轻伤的事实有受害人周某的陈述、证人证言、法医鉴定意见等在卷证实,足以认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及民事部分的判赔适当。综上,你的申诉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希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