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722执保3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何某某与孟某某、万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城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城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执行结案报告(2017)陕0722执保30号一、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执行人何某某,男,汉族,住城固县某某村,系陕西省某某路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万某某,男,汉族,住城固县某某镇某某村*组,农民。被执行人孟某某,女,汉族,住城固县某某街,居民。二、案件由来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孟某某、万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保全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于2017-04-18向本院申请执行。三、执行过程及结果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按照裁定书内容查封了万某某名下的位于城固县某某镇黄岗村房权证号为200901**号房产;冻结了万某某名下的城固县创兴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本案现已保全完毕。特此呈报结案承办人张碧敬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