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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115执恢76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宜生与被执行人郭和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5执恢764号张宜生、郭和广:张宜生申请执行郭和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18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2185元。至此,张宜生向中院申请执行的(2014)江宁开民初字第12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