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115执恢76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宜生与被执行人郭和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5执恢764号张宜生、郭和广:张宜生申请执行郭和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18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2185元。至此,张宜生向中院申请执行的(2014)江宁开民初字第12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