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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281民初88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22

案件名称

李云雷与牛远洋、张福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蛟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蛟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云雷,牛远洋,张福利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吉0281民初889号原告:李云雷,住吉林省蛟河市。被告:牛远洋。被告:张福利,住吉林省蛟河市。原告李云雷与被告牛远洋、张福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5日立案受理,2017年4月20日由审判员赵宏国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云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牛远洋、张福利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李云雷诉称:2016年3月4日,牛远洋在李云雷处借款54400元,约定借款利息每月810元,借款期限10个月,借款由张福利担保。借款到期后,牛远洋没有偿还借款,故诉至法院,要求牛远洋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4400元,按照月息1.5分支付利息,要求张福利承担连带责任。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4日,牛远洋在李云雷处借款54400元,约定借款利息每月810元,借款期限10个月,借款由张福利担保。借款到期后,牛远洋没有偿还借款,张福利亦没有承担担保责任。现李云雷诉至法院,要求牛远洋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4400元,按照月息1.5分支付利息,要求张福利承担连带责任。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借据。本院认为:牛远洋在李云雷处借款,并出具借款借据,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牛远洋应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张福利作为债务的担保人,自愿为牛远洋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李云雷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应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牛远洋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李云雷借款本金54400元及利息(利息按每月810元,自2016年3月4日起计算至本金实际给付时止)。二、被告张福利对上款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元,由牛远洋负担,张福利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宏国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书记员  郑 坤(本件共3页,共印6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