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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181民初808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韩荣伦与雷宗洪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峨眉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荣伦,雷宗洪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1181民初808号原告:韩荣伦,男,汉族,住四川省峨眉山市。被告:雷宗洪,男,汉族,住四川省峨眉山市。原告韩荣伦与被告雷宗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雷宗洪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 何 维人民陪审员 :郭永祥人民陪审员 :王焱明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涂凌丽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