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172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范清月与袁伟、严耀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722号申请执行人:范清月被执行人:袁伟、严耀辉关于申请执行人范清月与被执行人袁伟、严耀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9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义务。至此,本院(2016)苏0684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