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582执9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高润与王千宜、焦战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华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高润,王千宜,焦战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582执92号申请执行人高润,男,197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王千宜,男,1969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焦战侠,女,1968年6月1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高润与王千宜、焦战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且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陕0582民初82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姜 勇审判员 卫锦利审判员 刘江龙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周 梦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