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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5执恢3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郭建民、河南炽盛置业有限公司

法院

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5执恢39号路志毅、路万安:本院(2012)嵩田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路志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路万安已将标的款73700元履行完毕(含执行费1000元),执行费1000元由路万安承担,本案执行已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