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5执恢3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郭建民、河南炽盛置业有限公司
法院
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5执恢39号路志毅、路万安:本院(2012)嵩田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路志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路万安已将标的款73700元履行完毕(含执行费1000元),执行费1000元由路万安承担,本案执行已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