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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104执恢27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3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哈尔滨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建材经销处与周恩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建材经销处,周恩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04执恢272号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建材经销处,住所地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35号古铁市场A区***号。经营者:王凤英,女,1948年8月30日出生,住哈尔滨市南岗区尤家街**号。被执行人:周恩奎,男,1967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宾县居仁镇悦来村王家屯。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建材经销处与被执行人周恩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建材经销处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本院依职权调查,亦未查找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美菊审判员  王文泉审判员  崔卯元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罗 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