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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3执8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2

公开日期: 2017-05-16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银丰支行与肖祖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3执8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银丰支行、肖祖英本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银丰支行申请肖祖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肖祖英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3979.35元申请执行人予以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