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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执复71号

裁判日期: 2017-04-22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盛明全、成都市洪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盛明全,成都市洪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01执复71号复议申请人(第三人):肖帆,男,1982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成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佳,四川省齐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行人:盛明全,男,1956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新津县。委托诉讼代理人:盛晓霞,女,1989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新津县。被执行人:成都市洪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新津县花源镇花园街***号。法定代表人:肖帆,职务不祥。复议申请人肖帆不服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执行法院)(2017)川0132执异1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肖帆提出复议请求:撤销执行法院(2017)川0132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其事实与理由:1、执行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错误将成都市洪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辉公司)认定为个人独资企业;2、执行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为支持其复议请求,洪辉公司向本院提交了《企业信息查询通知单》、《公司章程》等证据材料。经审查查明,新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8月5日作出新劳人仲委裁字(2016)第86号裁决:“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000元(9个月×3000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842元(6个月×430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3070元(10个月×4307元);3、护理费4000元;4、停工留薪期工资18000元(3000元/月×6个月);5、医疗费15701.37元(40701.37元-25000元)、门诊费2689.75元、检查费2056.35元、鉴定费300元;6、交通费500元;以上六项合计为139159.47元。该款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6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裁决书生效后,洪辉公司未按仲裁裁决书确定内容履行义务,盛明全于2016年9月7日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作出(2016)川0132执11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新津县人民法院(2016)川0132执1195号执行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盛明全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追加肖帆为被执行人。其事实与理由是,肖帆作为公司的唯一出资人,在明知公司对外负有债务的情况下隐匿、转移企业财产等种种逃避债务的行为,对异议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执行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异议人盛明全以被执行人洪辉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要求追加该公司唯一出资人肖帆为本案被执行人的异议主张,符合上述条文规定的情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裁定追加肖帆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另查明,洪辉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洪辉公司的主体类型(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肖帆。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和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人为被告,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被申请人为被告”之规定。本案中,执行法院未查清洪辉公司的主体类型等基本事实,且当事人若对此类异议案件不服的,应告知其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渠道寻求救济,故执行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2017)川0132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二、将本案发回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审判长  何云鹏审判员  杨 芳审判员  邱家德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严 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