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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329执154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行晓阳与赵怡、周红卫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行晓阳,赵怡,周红卫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329执1544号申请执行人:行晓阳,女,汉族,1987年生,汉族,住河南省嵩县城关镇。被执行人:赵怡,女,汉族,1984年生,住伊川县水寨镇。被执行人:周红卫,男,汉族,1979年生,住伊川县水寨镇。本院于2016年10月24日依法立案执行伊川县人民法院(2016)豫0329民初2119号民事调解书即行晓阳申请执行赵怡、周红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关于本案,申请人于2017年4月20日提出撤诉申请,伊川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八条,裁定如下:终结伊川县人民法院(2016)豫0329民初211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韩敬章审判员  李伟平审判员  马富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李 迪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