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329执154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行晓阳与赵怡、周红卫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行晓阳,赵怡,周红卫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329执1544号申请执行人:行晓阳,女,汉族,1987年生,汉族,住河南省嵩县城关镇。被执行人:赵怡,女,汉族,1984年生,住伊川县水寨镇。被执行人:周红卫,男,汉族,1979年生,住伊川县水寨镇。本院于2016年10月24日依法立案执行伊川县人民法院(2016)豫0329民初2119号民事调解书即行晓阳申请执行赵怡、周红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关于本案,申请人于2017年4月20日提出撤诉申请,伊川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八条,裁定如下:终结伊川县人民法院(2016)豫0329民初211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韩敬章审判员 李伟平审判员 马富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李 迪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