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221民初111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王博与马岩松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博,马岩松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2221民初1110号原告:王博,男,1985年1月28日出生,汉族,水务局事业编制。被告:马岩松,男,1989年7月4日出生,汉族,无职业。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博与被告马岩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王立军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亚 琴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