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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002执961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葛培良与威海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威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葛培良,威海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002执961号申请执行人葛培良,男,汉族,住烟台市芝罘区。被执行人威海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葛培良与被执行人威海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2016)鲁10民终2312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刘建涛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刘晓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