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05执103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1湖南中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成甫、彭凤娥、宁乡卓远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湖南中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黄成甫,彭凤娥,宁乡卓远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十一条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105执1037号申请执行人湖南中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东,总经理。被执行人黄成甫。被执行人彭凤娥。被执行人宁乡卓远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欲刚,总经理。申请执行人湖南中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成甫、彭凤娥、宁乡卓远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湖南中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并以文斗(公民身份号码为xx)名下位于xx号房屋(权证号码:**)提供担保。本院以(2016)湘0105民初449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文斗名下的上述房屋。现案件已审理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登记在文斗(公民身份号码为xx)名下位于xx号房屋(权证号码:**)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 行 长 夏记香执 行 员 孙 静执 行 员 曹 慧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代理书记员 曾 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