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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02执恢10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唐路生与被执行人唐小华等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恢109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唐路生与被执行人唐小华、唐淑彬、唐金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唐小华、唐淑彬、唐金娥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102民初550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