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2执29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李海文、李海东排除妨害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297号李海文、李海东: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海文与被执行人李海东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院印)